去年8月在深水埗購買雷射筆後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,最終獲釋的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,今早(2日)被警方拘捕,現正於沙田警署被扣查。警方表示,方仲賢涉於去年8月6日,在深水埗被警員截查時嘗試逃走,警方制服他後在其身上搜出10支高功率雷射裝置並將其拘捕。方仲賢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、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,以及妨礙司法公正3項罪名,案件下周二(8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
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表示,警方完成深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拘捕方仲賢,方稍後將被落案起訴。何又稱,方去年於深水埗被捕後曾送院檢查,其間將手提電話重設,刪除所有電話紀錄,警方相信他是想刪除電話內與案件有關的證據,故涉嫌妨礙司法公正。
對於方仲賢被捕後曾稱其購買的雷射筆是用以觀星,何振東指出,觀星筆大多數發出綠色光束,但撿獲的10支雷射筆是發出藍色光,故不認為是用作觀星用途。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,該10支雷射筆為高功能,屬第四級的「工業或軍事用途」,如用作傷害人可致盲。
浸會大學學生會在社交平台指出,方仲賢今早約7時被超過20名警員上門拘捕,又表示自《港區國安法》立法後,政權大舉「清算」,肆意拘捕不同異見者,白色恐怖籠罩香港,學生會對警方濫捕行為予以最強烈譴責。而大批傳媒今早亦到沙田警署了解,其間有警員截查在場記者,並警告將向他們發出限聚令告票。
方仲賢過去兩次被捕,包括去年8月涉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支未裝有電池的雷射筆,被4名休班警拘捕;以及去年9月方仲賢拾獲屬浸大學生失物,在交還前被警員指控盜竊被捕。方仲賢在兩次被捕後均在拒絕保釋後獲釋。方其後就深水埗雷射筆案入稟區域法院,指當日在深水埗被休班警襲擊,令其受傷,斥責警方違反法定職權及人權法,並就警方無理拘捕及扣押索償。